发现尸体后确定,死者已经死了三天时间了,从表面看来是死者所处的环境是一个密室,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可以认为,死者因为缺氧窒息而死。
死者的身份是一个编辑,发现尸体的是一个知名作家。发生命案的地点是一个郊区别墅,为两人共同拥有,每到月底知名作家会来到这里工作,平时,作为编辑的别墅使用。
通过对尸体的初步勘验,发现死者头部有钝器造成的伤痕,并且在现场发现一个铁质盒子的边缘有血迹。
如果作为命案看待的话,首先就要确定三天前死者和谁来到了现场。通过对现场死者的物品的检查,了解相关信息,在本案中发现了若干收据,其中有加油站和高速公路的收据,死者没有驾照,可以认为他是和一个会开车的人一起来的;一张就餐的收据,两份食品可以认为当时只有死者和另外一个嫌疑人;发现一个安全套,可以认为死者很可能是和一个女性在一起的。
如果作为命案,死者可能在被关进密室的时候还是,所以应该会留下某些信息。死者临死的时候握着的是漫画书的其中一页,要想了解其中的含义,就必须通读正本漫画书。
因为密室中没有灯光,所以死者随便抓住了漫画的其中一页,一面是有图案的,一面是空白,也许空白的一面才是正面,为什么会留下这样的信息呢?做出五点假设:1.受害者根本没有见到凶手,这应该是不可能发生的;2.受害者不知道凶手的名字,即使这样受害者也可以留下凶手的特征;3.在他想写的时候,出现了笔没有墨水的问题,但是现场发现的笔却有很多墨水;4.即使写了什么也可能被凶手毁掉,所以什么都没有留下;5.可能就是被害者留下了信息,只是我们还没有发现。我们可以认为,死者拿了一张纸,然后把自己的笔帽打开,因为他知道即使写下了凶手的名字,也会被凶手毁掉,所以他留下这样的信息告诉我们,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就是凶手。白纸的意思就是杀我的凶手就是第一个发现我尸体的人。另外一点,死者头部的伤痕就是为了告诉我们,不要把这件事情作为一般事件处理,而是一起凶杀案,所以死者自己打了自己。
作家很顺利的从屋子中找出了可以作为食物的东西,尽管他坚持自己是一个月前来的,但是我们有理由怀疑三天前和死者来到现场的就是他。另外还有一点就是在密室中我们只发现了死者的一只拖鞋,谁会拿走另外一只呢?只有喜欢恶作剧的狗,狗在的地方,表示主人也在。正好作家也养了一只狗。因为发现尸体的时候外面正下着雨,狗的脚是湿的,但是现场并没有狗的脚印,所以不可能是狗今天把拖鞋从现场咬出来的。
